这是篇我好几年前写的文章,一次写成没有打草稿,这次从原来贴的宽带上论坛转过来也没有改。
http://club.pchome.net/topic_1_15_153760__.html
我,81年出生,上海本地人士,上班的地方离家里很远,自己又没有什么老婆女朋友之类的牵挂,所以我是双休日回家,平时住公司的。今天,2004年11月14日,星期日,下午6点,我坐上了莘南线去公司。一个值得纪念的地方,一个值得纪念的时间,遇到了一件值得纪念的事情。因为那一时,那一地,我实施了一次被称作为“搭讪”的行为。整个行动,从计划到实施,花了我整整45分钟,从实施到最后失败,却只花了30秒。18:00,外面寒风有点刺骨,淅淅沥沥的初冬雨水打湿了我的衣服。我感觉有点寒冷。小小的雨伞对于蔗雨似乎没有什么大作用,被打湿的我打着哆嗦,在南桥汽车站冲上了莘南线。今天运气不错,离车子蛮远的时候就发现车子里面很空,应该肯定能座到一个位子的,毕竟我要在路上颠簸1个小时才能到莘庄地铁站的,一个位子,对我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挺奋力的在人群中往上挤,终于挤到了车子里面,抬头看看那个方位还有空位子。这时候,我发现了她。她18,9岁的年级,清瘦的脸,纤细的身体,穿着纯白色的毛衣,坐在第一排。旁边,没有人座(车上是双人座)!当时天比较黑了,第一眼没有仔细看,我只觉得她身材不错,脸嘛,脸型不错,具体也看不清楚啦。后面还有很多人在挤上来,而此时车上的空位不多了。我就花了0.2秒考虑了一下,决定坐在她旁边吧。走向那个位子的第一步,我开始观察她了。她穿着牛仔裤,抱着硕大的书包,前面还放着一个同样硕大的尼龙袋,一把雨桑今天的冬雨预示着冬天就要来了,我想她也和我一样,拿着很多御冬的衣服吧。第二步,我开始想,她应该是个学生吧。第三步,我已经很接近那个位子了,我终于看清楚了她的脸,哇~~~我被震惊了!在那个情况下,我脑袋里只蹦出了一个字:美!就像卡西莫多看到埃斯米拉达的那一刻一样,只有一个“美”字可以形容了。第四步,我开始胡思乱想了,这么漂亮的mm,我应该座她旁边么?如果座了,是不是很容易被人认为是色狼呢?可是如果不座,被别的猥琐男人座了,岂不是很容易让他们占便宜?第五步,正义感战胜了羞耻感,后面的人也挤过来了,我顺势转了个身,脱下书包,座了下来。坐下后,我正襟危坐,目不转睛的盯着前方,但是心里面总是很痒痒的,总是忍不住用余光偷看旁边的佳人。少顷,车子启动了。mm似乎有点疲劳,躺在椅子里闭目养神。这倒方便了我观察她。她的皮肤很完美,至少在我偷窥式的快速目光扫描中,没有发现脸上有任何瑕疵。(此时我的眼睛开始逐渐适应了车内灯光,看mm自然看的比较清楚)雪白雪白的皮肤透着一丝粉嫩的红色。她的鼻子很挺,嘴唇薄薄的。虽然闭着眼睛,却也能让我感到一丝不容侵犯的神圣的目光似乎穿透她清秀眉毛下,又翘又长的两道睫毛之中的紧闭的眼睛,射的我不容有一思揩油的念头产生。mm的胸部微微起伏,她似乎是车启动不久之后睡着了的。可惜不一会儿售票员就把她给吵醒了。
我的裤脚有点湿,搞得我很不舒服。但是心里面却美滋滋的。因为她告诉售票员,她要在一个叫做“好世姻缘”的站头下来。我觉得知道了一些美女的事情,总是件很惬意的事情-----虽然我只是知道她在哪里下而已。而且,她的声音也很甜美,我喜欢!被售票员吵醒后,她就再没有睡过去了。汽车在颠簸中前进,我俩的手也在颠簸中偶尔的发生了一两下碰撞。我不知道她那时是怎么想的,但是至少每次碰撞,我的心都会怦怦的多跳几下。过了20分钟,我突然想到,在“好世姻缘”那一站下车后,我可能就再也见不到她了。24年的生命之中,我已经错过了很多喜欢过的人了。对于这个人,我虽然还对她一无所知,但至少此时此刻她是一个令我心动的女子,如果25分钟车子到了“好世姻缘”那一站之后,我就再也见不到她,岂不是很可惜么。在20多分钟内,让我这个嘴巴有点笨的丑男人和她聊成熟识的朋友,似乎不可能。于是我想到,何不留个她的手机号码呢?以后我们可以慢慢聊,慢慢了解,慢慢知道自己想知道的,慢慢发展这段关系。那时候,我只是想发展一段纯洁的友谊。虽然听说男女之间不存在纯洁友谊,但是至少我当时只想到很纯洁的东西。就此决定,我要知道她的手机号码。很快的,我想到了一个挺酷的主意。我把我的手机打开,翻到通讯录中,新建一个联系人,然后把手机直接递给她,我想只要她智力正常,都会明白我是想让她把自己的号码输入。这个办法一定挺不错,并且挺后现代的。哈哈,我喜欢后现代。但是我摸出手机后,全身开始发热,哆嗦着打开通讯录,进入新建联系人的界面,却再也无法有勇气进行下一步了。我不断安慰自己,鼓励自己,让自己勇敢一点,但是我做不到。我几次合上手机的盖子,又几次烦躁的打开它。而手机却一直在我的手中。时间分分秒秒快速流淌,我觉得机会似乎正在越来越渺茫。充斥我大脑的,只有紧张的空白。很快,路边飞速掠过的景物告诉我,不消5分钟,那个“好世姻缘”站就要和我擦肩而过了,mm也开始打起精神,准备下车了。经过紧张的心理斗争后,我最终还是决定豁出去了。在离那一站1公里不到的地方,我用左手非常轻且颤抖着的敲了敲她的手臂,她看着我,眼神中带着些充斥了高贵的不解。我的右手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孩子一样,害羞的把我的手机递了过去。
无论现在如何仔细的回想,我都记不清楚我当时是做了什么表情,眼睛是不是在看她,嘴巴是不是紧张的闭着还是像个猥琐的色狼那样半张着,留着恶心的哈喇子。但是记忆却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我清楚地记得她迷惑的看了我的手机2秒钟,抬头看了我一秒钟,我有点结巴的告诉她:可以告诉我你的号码么?她微微的皱了一下眼睛,低下头再一次看着我的手机。她的手略有迟疑的接过了我的手机,我心跳速度迅速升高,脸颊,耳朵,后背,都变得滚烫滚烫。她握着我的手机,握了3秒钟,却又抬起头,用很诚恳,有点结巴的声音轻轻的说:我忘记我的手机号码了。然后,局面很尴尬,不过我还是记得接过她递还给我的手机。我看着前方,她整理着自己的东西。我似乎觉得,背后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我这个傻呼呼的人,在那里指指点点我的无耻行为。虽然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们的动作和说话声音都很小,后面的人根本不可能知道我们在干什么。但是那一时刻,我绝对是如坐针毡。感觉自己傻呼呼的,周围的空气傻呼呼的,汽车傻乎乎的,雨水傻乎乎的,世界也是傻乎乎的。少顷,不过最多30秒,汽车到站了,她优雅的下车了。我傻乎乎的座着,傻乎乎的看着前方。再过了傻乎乎的10分钟,傻乎乎的汽车到了傻乎乎的终点站,也就是傻呼呼的莘庄。我傻乎乎的快速下车,摆脱了傻乎乎的其他乘客的可能存在的傻乎乎的目光,来到傻乎乎的公司班车的傻乎乎的侯车点。傻乎乎的半个小时后,我来到了傻乎乎的办公室,进行了一番傻乎乎的心理斗争后,写下了这篇傻乎乎的文章来纪念这次傻呼呼的行为。当然了,也傻乎乎的希望那个姑娘能看到这篇傻乎乎的文章,想起她的手机号码后能够告诉我。虽然我知道这个可能性绝对不高于我连中5次500万大奖的可能性。我的第一次搭讪,来得很快,去的也很快。整个过程充满了青涩的傻乎乎。希望大家不要bt我,我保证事情绝对真实!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