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

关于黄静向华硕索赔500万被指敲诈并关押10个月,大家看看我的意见

事情原委:
http://club.pchome.net/topic_1_15_3064853__.html

我个人的意见:
1.所谓惩罚性赔偿于法无据
2.即使有法律允许惩罚性赔偿,也需要建立在人身损害的立场上。(熟悉工业生产的人都知道,次品是再精密的生产控制都无法避免的现象,如果允许一有质量问题企业就要陪死,那全天下的人就都不要来生产东西了。)
3.即使要提出惩罚性赔偿,也需要在打官司的时候提出,而不是私底下提出,特别是她是用假身份提出的,这点是非常可疑。

我个人认为,华硕不过是想让她不要来烦了,叫110把她带走而已,这种事情我们遇到很讨厌的人常做的吧?但是没想到人家派出所一查就查出是用假身份的,于是这个事情就被华硕假戏真做,搞不清楚了。
现在放她出来,我看也是人家故意放她一马,如果严格说起来的话,她的行为是很难说不是敲诈的。

大家不要拿美国人的例子出来,因为美国的高价赔偿是建立在严重和不可逆的人身伤害的基础上的。你如果只是产品质量问题,那就陪产品,如果只是易拉罐给你的 手指头划一个口子,并且没有精神病医生证明因为这个口子而导致你终生神经脆弱的话,也就陪你点医药费误工费。别以为在美国就可以狮子大开口了,如果因为一 点点的产品缺陷美国公司就要给美国公民天价赔偿,美国的所有公司都早就全部倒闭了。

最关键是大家要搞清楚,这个女人一开始就用了假身份,在加上完全与法无据的高额赔偿,完全可以作为敲诈来处理了。

大家要注意,这个女人的手法很专业,嘴脸很丑恶,手段很猖狂
downloading
对于骂华硕的人,我就问一句话,你们公司生产了个价值2万元的次品,在没有造成别人任何伤害的情况下对方要求4000万的赔偿,你给不给?他们还每天上门来纠缠,你会不会打110让110处理?
至于110把他们拿进去之后,查实身份是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发现他们的身份非常可疑,是不是可以当作诈骗罪来调查?

用脑子来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就像我到永乐家电里面去吵架,吵得有理有据,对方还得满脸堆笑的主动把2000多元钱还给我,为什么?难道是因为我有背景,我是太子党,我是洋大人?
都不是,就四个字:有理有据

另外,下面是关于其男友的一篇文章,以作佐证,大家不要太善良,被人骗了还不知道:
转帖:

请网友擦亮眼睛,不要被人利用,"看黄静男友周成宇何许人也"
大陆互联网卷包第一人周成宇再遭起诉

日前,曾因“中华网笔记本频道倒闭”一案被誉为“大陆互联网卷包第一人”的周成宇在因涉嫌敲诈勒索华硕公司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被捕9个月后再次在看守所里被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这次的罪名是涉嫌票据诈骗,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现年28岁的周成宇是重庆人,档案中已经拥有数次入狱的经历。周成宇号称拥有大学学历,曾任北京爱极信息技术公司的法人代表。据 海淀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1月至4月间,周成宇在任爱极公司法人代表期间,虚构与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网站频道合作协议,采用空头支票方 式,在海淀区骗取夏某2万元。2005年4月底,周成宇又先后两次因采用开空头支票和提供笔记本电脑抵押的方式,骗取高某人民币7.2万元,之后周成宇逃 匿。

  从上诉指控中,我们不难看出,周成宇这次是折在了赖以成名的“大陆互联网卷包第一人”这一案上。周在中华网笔记本频道担任总监职务期间,采用虚开空头 支票等方式,骗取近十万人民币。而另据不完全统计,笔记本频道上线两个月后周成宇失踪时,拖欠近30位员工工资总计约20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约30万 元,另有相关合作方的设备投入和业务款若干。这里,还没有计算因为笔记本频道突然瘫痪而给中华网带来的损失。

  而周成宇已然数度“进宫”,他曾因犯盗窃罪于1998年被重庆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刑满后,他来到北京,又因在顶尖移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任职时经济诈骗被起诉,后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状态下周与中华网合作,组建了中华网笔记本频道。

  最近一次让周成宇身陷囹圄至今的案子也曾经轰动一时,2006年2月,周成宇伙同龙某以华硕笔记本电脑使用英特尔测试版CPU为由,以向新闻媒体曝光 此事作为谈判砝码,向华硕公司提出高达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双方数次谈判未果后,华硕公司报警。因涉嫌敲诈勒索罪,2006年4月,周成宇与龙 某被正式批捕,周成宇被押至今,在看守所中也不得安生,陈年旧案被翻出来,如果所有罪名全部成立,周成宇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有关这位引起无数纷争的周成宇先生的案情的进一步进展,泡泡网将继续给与关注。

http://tech.163.com/06/0412/14/2EH13P0J000915BF.html

http://www.pcpop.com/doc/0/174/174515.shtml


http://tech.sina.com.cn/n/2006-04-13/0913901821.shtml

仔细研究一下这个周成宇。。。会发现很多有意思的事情

5 条评论:

匿名 说...

博主超帅!!!

匿名 说...

强烈建议你把事情的前因后果了解清楚了再来发文.
消费者维权,价格合不合理是法院才有权判的,企业觉得不合理就一起上法院对质公堂啊! 为什么华硕不敢上法院? 为什么用卑鄙的手段栽赃陷害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毁其名誉和学业?

因为1年多前 黄静如果把工程芯片的事情暴光,华硕面临的将是英特儿不再提供芯片的巨大惩罚, 是华硕面临倒闭的危险。 但,这倒闭的惩罚是华硕坑害消费者的必然后果。华硕为了逃避事情暴光后的惩罚而陷害小姑娘入狱,打算毁其一生,实在太狠毒了!这样的企业,缺德!民共唾之!

-----
还有,别用那些匿名自己赞自己帅的手法了,太老套了.

Leon Lu 说...

楼上的逻辑是,因为华硕生产了一台有质量问题的笔记本,为了掩盖问题,所以要“小姑娘入狱,打算毁其一生”?
这也太邪恶了吧?好像只有小说里才有这么邪恶的事情。
你自己看清楚,我从来没有评论过华硕的行为。
我只是评论了两个当事人的行为。
还有,你要搞清楚的是,是检察院在和当事人搞,不是华硕,而且现在是检察院不予起诉,不是法院判决无罪,所以你不能说他们有没有罪,因为有没有罪是法院判决的。仅就新闻报道上看到的内容,开始是华硕报警要求警察来处理两个索赔500万美元的客户,至于检察院怎么调查,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当然华硕是否配合调查,那是另外的问题,但是我不讨论这个问题。)。
我非常非常强烈的建议你搞清楚事情的前后逻辑和司法系统的流程再来评论。

匿名 说...

基于博主的全部理论框架------可以永远消失了。想不到人间还有如此脑残的人!!!

匿名 说...

华硕的狗太多。
远离毒品!远离华硕!(想坐牢的除外)